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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山市慈善会总商会慈善公益基金
基金介绍:
鹤山市慈善会总商会慈善公益基金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《鹤山市慈善会冠名基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由鹤山市总商会发起,以支持慈善公益事业为目的,在鹤山市慈善会基本账户下设立的非营利性基金。基金设立的宗旨是为汇聚民间力量,倡导企业公民责任,推动社会和谐进步、弘扬中华民族崇文乐善的传统美德,目的是通过设立基金募集社会善款,用于支持助学、助困以及慈善公益等活动或项目。2007年以来,基金设立的“培创英才助学计划”品牌项目,得到了各商(协)会、会员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和支持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,被广东省妇联授予“优秀爱心父母集体奖”荣誉称号。
基金资助对象:
1.助学:帮助困难学生继续学业,如获得鹤山市总商会“培创英才助学计划”受助资格的学生或其他的困难学生;
2.助困:帮助由于意外、重疾或其他原因等需要临时救助的个人或家庭等;
3.慈善公益活动:支持我市文化、体育、医疗、民生事业及乡村振兴等慈善公益活动或类似项目。
申请流程:
由组织或个人向鹤山市总商会提出申请,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权限和程序审议通过后,将相关资料报送鹤山市慈善会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由鹤山市慈善会直接将资助款项划拨到申请方账户。
慈善机构信息:
发起机构:鹤山市慈善会
善款接收及监督机构:鹤山市慈善会、鹤山市民政局
执行机构:鹤山市慈善会
募捐目的:支持助学、助困以及慈善公益等活动或项目
起止日期:长期
受益人:困难群众及慈善公益等活动
项目负责人:叶洁仪
联系电话: 0750-8883380
募得款物用途:帮助困难家庭重拾对生活的希望
募捐成本:以实际发生募捐成本为准
剩余财产处理方案:可长期使用